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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考通关秘籍——你做笔记的方法用对了吗?

好句子 2009-06-21 0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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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希,今天我们为大家分享一篇法考通关秘籍—从做好笔记开始。在讲做笔记之前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法考”,“法考”一般是我们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简称,这是18年改革之后的叫法,以前我们叫司法考试,也就是我们说的“司考”。“司考”变“法考”,这其中的变化,法律专业的和关注法律的人,肯定都有了解,我也为大家简单整理了以下几点:

1.考试人员范围扩大(以前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现在增加了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这就意味着我们取得的这个证书含金量更高了,岗位也更丰富了。

2.考试内容的增加(强化对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案例分析的分值比重大幅度提高,卷三主观题配备法律法规汇编)我个人理解可能主观题考的综合性更强了,需要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强了。

3.报名条件的变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18年以前可以报名的,照样可以报名,“新人”分为三种情形:法学类本科毕业,要求有学位;全日制非法学类毕业,要求有法律硕士或者以上的学位;全日制非法学专业毕业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在法律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4.四卷变三卷,以前是123卷是客观题,4卷是主观题,现在变成12卷是客观题,3卷是主观题。客观题施行机考,主观题部分地区机考。主客观题分开考试,不再以360分为标准,客观题通过(180分),方可报名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考试年度有效。

“法考”被很多人被称为“天下第一考”。它为什么有这样一个称号呢?首先法考的难度大,每年平均有50多万人参考,但是平均通过率仅仅为百分之十四;同时考试强度高,分为卷一卷二和主观题考试,考察知识的涵盖面积广,考察内容细,细致到了500万字法条的细微处。例如2014年卷二的第55题,一道多选题涉及到了“累犯”“缓刑”“假释”“禁止”等知识点,涵盖面广。最重要的是,法考难就难在两个字:量多!量多!量多!法考涉及到八大类基本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法和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三国法,法理学。其中又分为更详细的部门法。例如民法又可以细化: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所以考生得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用来记忆。由于量多备考时间长,所以很多考生会学一科忘一科,等学完最后一门,之前学到的知识也忘了个精光。因此,通过法考的一个必备技能就是维持记忆,把备考时间里学到的知识及时地进行回顾记忆,维持到九月份参加司法考试。

那么该如何维持记忆呢?根据艾宾浩斯记忆周期,我们学到知识后,应该及时地进行回顾总结。当天学习的内容,当天晚上花点时间快速回顾,让当天内容在大脑里留下一个印记,这种模式通过不断重复与练习,印记会不断加深,因此当天晚上必须加深巩固当天学习效果,一天一巩固,三天小巩固,七天快浏览,这一周学习的内容至少已经在你脑海里形成了基本的轮廓和组块模式,很难忘记。

做笔记是一个非常有利于记忆的方法。很多同学没有边学习边做笔记的好习惯。为了赶进度,学完一科也不总结归纳,直接进入下一科的学习,这样往往得不偿失。所以,我们在准备法考时,应注意学习方法,意识到做笔记的重要性。法考那么多书要看,如果不学会合理地记笔记,归纳总结,那么。我们采访了很多高分通过考试的学员,他们往往都是做了很好的笔记规划,我们进行归纳总结,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轮:在跟课程看书的过程中,用笔圈点出重要知识点,切记不要全篇勾画!很多同学看书时喜欢不论是不是重点,全篇勾画下来完事。这样不仅毫无用处,无法突出重点知识,而且还影响美观性和自信心。打开书一看,密密麻麻通篇全是标注,让人一看就丧失了信心,减少了学习的欲望。因此只需标记出主要的关键字词和重要的句子即可。我们以不当得利为例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一方获得利益而使另一方受有损失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点:一是一方获得利益;二是他方受有损失;三是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在看书时,我们可以用笔标记出其中的要件,即“无法律原因”“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有损失”“有因果关系”。这样能够一目了然,突出重点。另外,主要勾画的是书里明确的重点。对于书里需要重点学习的知识点,可以先用自己习惯的符号标记,例如☆、△等等,有疑问的地方也可以先用“?”进行标记,便于回过头来的学习和日后的回顾梳理。

第二轮:是将第一轮书本上勾画的重点知识进行归纳总结,整理到自己的笔记本上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要点要注意。一是笔记中尽量用关键字词来代替整句。后期我们要不停地回顾之前所学习的内容,用关键词概括句子,不仅可以节省时间节省空间,还能更加方便后期的复习。后期复习时我们根据关键词就能记住的知识,别人则要花一个句子的时间,法考就难在知识点多,这么一算下来,我们就比别人少花几千几万倍的时间,这些时间可以用来多复习几轮,也能用来巩固加强自己的短板知识点,对于通过法考帮助更大。

二是一定要自己思考整理,做出最能方便自己理解的知识体系图。因为第一轮我们已经将书本知识整理归纳过一遍了,所以在脑子里一定要有一个清楚的流程。不懂的同学可以打开你的书本或者讲义,一般在每一章节的前面或者结尾都有一个关于本章内容的体系结构图。但是我们不能够照搬照抄,要按照自己的思路来,构建自己的思维体系图,不能混乱。

三是笔记点要全面,但内容上越精简越好,这样能够更好地帮助辅助记忆;四是笔记过程中,可以在适当的地方留一些空白,方便日后回顾梳理时对知识点的补充和说明。我们以不当得利为例,首先笔记要有格式,可分为左右两个表格。不当得利这一部分,将不当得利作为一个大标题放在表格最左端,右端分为构成要件、除外情形、法律后果等分类,然后再对这些要点进行更详细的分类和解释。例如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经过第一轮的理解,我们可以用关键词代替整句:那么可以简化为①得利②受损③有因果关系④无法律原因。笔记过程中要边记边写,如有某一点容易遗忘,那么可以在该要点后用符号标记,这样能够在下次着重注意该要点,达到高效率高精确的复习。

除此之外,运用图示来概括文字,能够更加清晰直观地突出知识点。例如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这一部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三者的划分,可以用图示的方法展现出来,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靠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可以根据八周岁、十六周岁、十八周岁这三个时间点来制作图示,直观地展现出对应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这种图示的方法能够更加清晰直观地概括知识点,同时标记要点。

第三轮:是在第二轮的笔记基础上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对笔记查漏补缺,把重点和自己存在的疑点难点进行标记和补充说明。有的人一看到补充两个字,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书本上的全部抄上去,这样是不对的。记住一定要自己归纳整理出易错点和混淆点标记或者补充上去,要过自己的脑子。我们以不当得利为例子。它的构成要件有四个。第二轮笔记中,我们已经用关键词代替了整句。此时,只需要在笔记中进行补充即可。第三点“有因果关系”中,由两个原因事实引起的当事人的获利与受损(特别是有第三人行为的介入),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成立不当得利?这个知识点很容易出错,那么我们就把它标记下来,写下关键词添加到第二轮笔记中第三点③有因果关系的旁边。再例如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我们往往会混淆这两者的概念。那我们就把它的区别补充在不当得利笔记中的空白部分。没有债务而进行的清偿,视为不当得利;偿还他人之债,构成无因管理。如果这一部分有经常做错的习题,那么我们也可以标记下来。这也是我们第二遍笔记中留空白的作用所在。这样的话便于我们对知识的理解记忆,也方便后阶段的回顾梳理,大大提高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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