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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所有人 都有追求【审美】的能力(月亮与六便士)书评

读后感 2019-11-22 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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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写的这篇悦读笔记,可以说是一本网红书了,由于2016年毛姆过了版权期,进入公版领域,因此近一两年也看到了新增的许多版本的毛姆的作品。最为广大读者熟知的应该就是为文艺青年所津津乐道的《月亮和六便士》了。

很多人觉得毛姆对女性不是特别友好,但我不这样认为,他是对没文化,没受过教育,对生活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非常蔑视,只是恰巧,他生活的那个年代的女性,大多具有以上这些特点。

作品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Charles Strickland(大多数翻译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还有思特里克兰德,还有一个译本翻译为斯朱兰,本文我们就用最常见的斯特里克兰吧)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保罗·高更生于法国巴黎,年轻时做过海员,后成为一名股票经纪人。1873年,高更开始学画,并在1883年成了一名职业画家,他曾连续4次参加印象主义画派的展览。1886年,高更离开巴黎来到布列塔尼的蓬塔旺小镇作画。第二年,高更又横渡大西洋来到西印度群岛的马提尼岛,岛上的热带风光给他的艺术以启发,他的作品在形式和色彩上进一步简化,以此来传达纯粹的感受和心灵的内容。1890年之后,高更日益厌倦文明社会而一心遁迹蛮荒,太平洋上的塔希提(大溪地)岛成了他的归宿。1897年,高更贫病交加,曾企图自杀。1901年,他离开塔希提岛前往马克萨斯群岛,两年后去世。

我对绘画更是一无所知,以下是我看到的高更的作品中,自己觉得好看的,感兴趣可以看一两眼。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大概是两年前,那时候我没办法真正理解书中人物的灵魂,我认为《月亮和六便士》更适合中年人读,而读完以后你就会发现,这本书,是中年人的美梦,也是中年人的噩梦。

本书是以第三人称的口吻,回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先生的故事,开篇先讲述了他的伟大,他的作品的伟大,并写明斯特里克兰去世四年后,才扭转了无名画家湮灭无闻的命运,变得人尽皆知声名鹊起。

我与查尔斯

第四章开始,才步入正题,作者开始回忆与斯特里克兰太太的第一次见面,斯特里克兰太太喜欢办午宴,喜欢读书,喜欢结交作家。而作者朋友ROSE对斯特里克兰先生的印象是:他们夫妻亲密的很,但他不爱说话,对文学艺术没一点兴趣。

斯特里克兰一家是普通中产家庭,主妇贤良好客,有结交文坛小名流的无害癖好;丈夫呆板无趣但尽职尽责,颇得命运眷顾,一双子女健康可爱。这一切再平凡不过,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值得瞩目。

第八章开始峰回路转

“骇人听闻是不是?斯特里克兰丢下老婆跑了。”

这是作者回到伦敦后,ROSE对他说的第一大新闻,或者也可以说是丑闻,因为同时,城里茶馆小妹也辞了工,不禁让喜欢八卦的大众联系到了一起。

与斯特里克兰太太见面时的这段描写,我倒是觉得很有意思:她坐下来。我不知说什么好,事不关己,我怎好意思去提。当年我还不懂女人骨子里的恶习,热衷跟任何肯听的人大谈自己的私事。斯特里克兰太太似乎竭力稳住自己。

我本人也非常讨厌听家长里短的事情,人闲嘴就闲,心恶嘴先脏。一天到晚没有其他的事情,全是东家长西家短,自己家孩子别人家对象,感情问题,婆媳问题,工作问题,夫妻问题,总之都是问题。真的很无聊,基本上是在浪费生命。我永远不懂你琐碎的人生中有多大的天伦之乐,你也不会明白我沉浸在读书的快乐中获得了多少精神高潮,无异于鸡同鸭讲。

更加讨厌那些情感经验总结传播驭夫术啥的公众号,和成功学一样,基本都是瞎扯,别人的经验即便有用,放在自己身上也大多用不上,花钱咨询也是智商税。每一个人都不一样,今年的你和去年的你都不一样,没有一套理论能用在谁的感情上,还是应该多把时间放在如何提升自己上。

回到书中,斯特里克兰走时,只留下了这样一封信:

亲爱的艾米:你应该会发现一切都好。你的吩咐我转告安娜了,你和孩子们到家时她会备好晚餐。我不在家迎接你们。我已决定与你分开,一早动身去巴黎,不再回来。此信到巴黎后寄出。我意已决,永不悔改。此致,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于是,斯特里克兰太太在判定丈夫是跟狐狸精私奔以后,拜托作者去巴黎找他回来,告诉他自己为了孩子也绝对不会离婚,告诉他只要他愿意回来,这个家一切照旧,还是欢迎他。

那时我还不懂人性的矛盾,不知真情掺杂几多造作,高尚掺杂几分卑鄙,邪恶蕴涵几多良善。

当我见到斯特里克兰的时候,发现了几点与斯特里克兰太太形容的出入:

1,斯特里克兰并没有住豪华酒店,而是巴黎一条下贱小街的破烂旅馆。

2,丝毫没有麦克安德鲁上校(艾米哥哥)言之凿凿的浪荡奢华样,到处都是脏兮兮破烂不堪。

3,斯特里克兰没有安排好一切,甚至只带了一百多磅。

4,没有女人。为了画画。

相反在遇到搭讪的女孩儿时,斯特里克兰的态度也非常坚决:“叫她滚蛋。”他说。“这种事我嫌恶心。”他粗鲁地说。“伦敦什么女人没有,我来巴黎为的不是这个。”但这位仁兄真不在乎世人的看法,习俗奈何不了他。他像个浑身抹油的摔跤手,你别想抓到他。他自由得叫人牙痒痒。记得我这样对他说:“你想想,假如人人都照你这样,这世界就完了。”“哪来的蠢话。不会人人都照我这样,多数人甘愿循规蹈矩。”有一次我想挖苦他。“那你肯定不信这句格言,‘慎行,一举一动堪为世人楷模’。”“没听说过,纯属扯淡。”“喂,是康德说的啊。”“管它呢,反正是扯淡。”

觉得这段话很酷,是啊,大多数人甘愿循规蹈矩,也许大多数热心里都有一个声音:“我也想冷漠无情,只对一项东西痴迷至深.我也想脱离一切,投入一种事业当中,我也想不收听世界,只收听自然,生命和某种冥冥之中的宛若召唤般的声音,我也想对世界绝情,不受任何人际关系之牵连,像一个赤子一样,追求理想。。。但是,我行吗???”

在得知丈夫心意已决以后,斯特里克兰太太也很快开始了新生活,她决心不再抱怨,世人都得知她的丈夫是与人私奔了,于是她也获得了不少同情。她卖掉家具,把房子租出去,在威斯敏斯特找了个两房小套间安顿下来,重新面对世界。她办事麻利,很快就风生水起事业有成。

她已经闯出整洁精确的美名,生意很赚钱,却依然没摆脱亲自谋生有失身份的观念,总想提醒你她出身高贵。言谈间她不时提起一些名流,让你觉得她的社会地位没有降低。

斯特里克兰太太和他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一个及其在乎人脉和颜面,一个对世人毫不在意,只关心自己钟爱的画画。说到底他俩根本不是一类人,斯特里克兰估计早就受够了热衷交际俗不可耐的夫人,他们两个人,一个乐此不疲的每天与他人互动博取关注,一个超凡脱俗的终日与自己互动心无旁骛。

五年后,作者离开伦敦,去巴黎生活,然后引出了德克·斯特罗夫这个人物。有点儿意思的是作者其实是可以理解斯特里克兰,甚至是跟他有一点儿臭味相投的,在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他看到斯特里克兰夫妇的时候,有一段心里活动的描写:

夫妻俩将不知不觉变老,看着儿女长大成人,时机成熟结婚成家,一个娶来漂亮姑娘,复又生儿育女;一个嫁给英俊威武的男子,肯定是个军官。最后,老夫妻骄傲优裕地隐退,备受子孙爱戴,过完幸福充实的一生,在耄耋高龄安然入土。这准是世间无数夫妻的人生故事,一种家常体面的人生轨迹,让人联想到平静的小河,平稳蜿蜒地流过青青草场,沿岸佳木掩映,最终汇入浩渺的海洋。然而海如此镇静,如此沉默,如此冷淡,你心头蓦然掠过一阵隐隐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天生的情结,那时候已经非常强烈,觉得这种生活,这种随大流的生活,有点不对劲。我承认其社会价值,我清楚其安稳的幸福,血液中却有一股热流需要更狂放的通道。

说回德克·斯特罗夫,他天生是个滑稽角色,职业是画家,但画得很差,然而,他尽管画技拙劣,却有敏锐的艺术鉴赏力,能一眼看出画家的天分。他串起了斯特里克兰在巴黎的整体故事,虽然斯特里克兰当时没有名气,但是他对作者说:

“马奈也被人笑话过,柯罗没卖出过一幅画,一百年后,如果我俩还有人记得,原因只会是我们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个人感觉德克这个人是个悲剧,但是个非常幸福的悲剧人物,因为他懂得【审美】,会【审美】这件事,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事儿了,最可怕的是这可能是与生俱来的,有的人一生都想学会审美,但却缺乏天赋。比如我,文学审美功底就很差哈哈,一直在努力学习中。

人们轻言美,对词语无动于衷,美字用得太滥,失去了原本的力量,真正美的东西,跟千万个不值一提的俗物共用一名,丧失了尊严。人们动不动连一件裙子、一条狗、一篇布道词都称美,面对面遇到真正的美时,却认不出来。他们浮夸地矫饰自己毫无价值的念头,导致感受力迟钝。

到了巴黎以后,德克带作者去见了斯特里克兰,他瘦骨嶙峋但却显得格外强健,此时作者已经28岁了,显然面对斯特里克兰的冷漠时从容淡定了很多,并且故意漫不经心的捉弄起他来,第21章开篇这一段还是很有意思的。

这五年来斯特里克兰都生活的很窘迫,只有零碎的收入,甚至几个月只吃面包,但他自己似乎不觉得窘迫,他从不吝啬买画笔和画布,他画了很多画却不用它们来赚钱,用他的话说,他只是想画出来。

“有时我幻想无边无际的大海中有一座孤岛,我住在隐蔽的山谷里,周围长满怪树,一片静谧。在那儿我应该能找到自己想要的。”

德克是一个好人,一个老好人。他平时就乐乐呵呵的,对别人的嘲讽不当回事。甚至别人向他借了钱还觉得他蠢的可怜。他受不了天才在忍受磨难,不顾妻子布兰奇的恐惧与强烈反对,毅然决然的将生病中的斯特里克兰德接了过来。

然而最后的结局却是,妻子爱上了这个外来者,而外来者斯特里克兰和布兰奇同居了一阵(主要是释放性欲以及拿她当模特来作画)之后因为一次争吵,德克的妻子布兰奇在家中服药自杀了。

德克代表大多数向往艺术确缺乏勇气或者天赋的人,他们其实内心是很憧憬斯特里克兰这种不顾一切追求艺术的人。所以他忍耐,帮助和钦佩的不是斯特里克兰而是他自己心中的梦。妻子的背叛和去世,彻底摧毁了德克的乐天,他决定搬回荷兰老家。

作者受邀到斯特里克兰家看过他的三十多幅作品后没多久,斯特里克兰便搬到了马赛,此后也再也没见过他。

他人口述

后来的故事,是在大溪地的时候,听几个不同的人讲述的,他们都与去世前的斯特里克兰,有过一段接触。

斯特里克兰先是在马赛投奔了掌管一家水手客栈的“硬汉比尔”,斯特里克兰给硬汉比尔画像并且什么活都不用干,他想搭船先到澳大利亚或者新西兰,在转船去萨摩亚或者大溪地。在于“硬汉比尔”闹翻后,斯特里克兰踏上了开往澳大利亚的货船。

“没听他发过一句牢骚,”船长答道,“偶尔有点毛躁罢了,但哪怕我们整天吃不到一口饭,手里连在中国佬那儿歇一夜的房钱都没有,他也照样跟蟋蟀似的活蹦乱跳。”

看整本书的过程中,很多人鄙视甚至咒骂斯特里克兰,很多人不能理解他,很多人觉得他自私无情甚至是该死可恶,我也不想说他有理想有抱负多么伟大,我只是想说,不要说你无法做像斯特里克兰这样无情的人,即便你能如他一般无情,也不可能如他一般洒脱,他异于常人,所以也不必用常人的评判标准去评判这个人。你不能理解,也不必理解,他本人也根本不屑于被人理解。

在大溪地的犹太商人那里,作者又了解到斯特里克兰曾经因为向他借了200法郎,便给他画了一副种植园的画,因为无法欣赏,被老婆放在了地下室里。后来斯特里克兰死后,那幅画,在巴黎卖了三万法郎。

他们眼里,斯特里克兰不过是个总缺钱花的海滩拾荒人,奇处只有一点,那就是他会画些荒诞不经的画儿。直到他死后多年,巴黎、柏林的画商纷纷派人来搜寻他可能失散在岛上的遗作,岛民才意识到原来他们当中曾经住过一个大人物。他们这才明白过来,当初花不了几个小钱就能买到如今价值连城的画,白白错失良机简直没法原谅自己。

斯特里克兰死后,岛上的人发现,他的画几乎随处可见,他经常出现赚点儿小钱,就消失一阵子,他一直在画画,一刻都没有停下。

在岛上斯特里克兰还娶了一个不到20岁的姑娘爱塔,还生了一个儿子。婚后的三年想必是斯特里克兰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光。爱塔的房子离环岛公路约有八公里,有一条热带丛林浓荫遮蔽的小径蜿蜒通往那里。那是座没刷漆的小木屋,只有两个房间,外面有个小棚儿当厨房。屋里什么家具都没,只有几片席垫当床,走廊摆着一张摇椅。大溪地人很懒,他们喜欢游乐,喜欢扯闲,就是不喜欢走路,斯特里克兰和爱塔有时一连几星期离群索居。他画画、看书,晚上天黑了,两人一起坐在廊下,抽着烟看夜色。

查了一下资料也不算奇怪,那个年代的大溪地土著,对白人都有近乎于疯狂的种族崇拜,40多岁的斯特里克兰还能娶到十几岁的妻子,一点儿也不奇怪。不过如果斯特里克兰生命中最后的时光,并不像他远在英国的老婆想象的那样【早晚有一天会后悔】,他最后几年几乎生活在自己一生都梦想的天堂里。

来自另一位口述者:“我问他,跟爱塔一起生活幸福不。“‘她不来烦我,’他说,‘她给我做饭,自己照看孩子,叫她做什么她都照做。她满足了我对女人的要求。’“‘你从不后悔离开欧洲?你不会偶尔渴望巴黎伦敦街头的灯火,渴望你的朋友、同伴?戏院啦、报纸啦,还有公车辚辚驶过卵石路面的声响?’“他沉默良久,然后说:“‘我到死都要待在这儿。’”“‘可你从来不感到厌倦或孤独吗?’”我问。“他嘿嘿一笑,说:‘你真可怜。‘

最后一个口述人是库塔斯医生,斯特里克兰得的是麻风病,最后一次看望活着的他,只剩下爱塔陪在他的身边,并且他还在屋里的墙上画画。

他瞎了以后,总是在那两个画了画的房间一坐几小时,用失明的眼睛注视自己的作品,所见的也许比他之前一辈子看到的都多。爱塔说,他从不抱怨命运,从没有沮丧过。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他的心智都恬静安详。只可惜他死前创作的一整间屋子的巨作,只有医生看过,其他人都没见过,便被销毁了。

最后,作者回到英国,又见到了斯特里克兰太太,她也一直生活在如她所望的【正规】里,儿子当了军官,女儿嫁给了军人,她依然端庄大方,及其在乎外人的看法,并向慕名而来的人阐述着曾与斯特里克兰的恩爱往事。

读后感

我的笔记基本上都是边回顾书,边写的,边看边写到现在用了7个小时,查了一下6000多字,实在是太多了,又不得不倒回去重新读一下删掉一些。

毛姆这部作品可以说是他最畅销的一部小说了,叙述方式很特别,一直是讲故事的口吻,前面已经对小说的人物有过很多的评价了,但我还是想就看书过程中看到的一些评论发表一点儿看法。

我一直认为,想要真的看懂一本书,是不能把其与时代脱离的,书中人物原型保罗高更逝世是在1903年,整个故事大概发生在120年前,所以用现在的社会规则和道德保准去评判书中的人物,也是非常不公平的。

斯特里克兰太太以【自食其力】为耻,她具有上等女子的本能意识,认为花旁人的钱过日子才算体面,认为嫁得好才是一个真正好命的女人。可那就是一百多年前的女人的生存法则,不必用新时代女性的标准,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她。

大溪地土著喜欢白人就是那个时代的种族崇拜,也不必用现在的眼光看待作者描写土著对白人的殷勤与献媚。

更加不必在意毛姆对于【中国佬】的讽刺和言辞歧视,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一个风云激荡的年代,最显著的历史事件是西欧与北美因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而成为世界的主导力量,随之由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看作品是不能与其创作的时代割裂开看的,不然根本看不懂作者在讲什么,留下的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批判。

当年的法国探险家在回到欧洲的文明世界后,对所有人都是这般描述大溪地的:是”高尚的野蛮人”和”维纳斯般女人”一起居住的人间天堂。塔希提这个陌生的地方在欧洲变得有名起来,1758年,塔希提岛成为法国的海外领地。港台地区将这里翻译成“大溪地”。

这部小说目前已经有十几个译本了,不得不说每一个译本对于大溪地的描写都非常非常的美,是一个非常令人向往的天堂,我非常赞同书中的一句话”也许上帝犯了错,让有的人,分配到了他原本不应该出生的地方。“也许,冥冥之中,斯特里克兰本就应该属于这个南太平洋上的海岛。

“让斯特里克兰着魔的是一种热切的创作欲,叫他不得安宁,逼他为了创造美东奔西走。他是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圣地,那心魔对他毫不留情。有些人渴望真理,为追求真理,他们宁愿粉碎自己人生的基石。斯特里克兰就是这种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

审美主义(aestheticism)是20世纪之后人们对一种把审美活动视为最高生命活动、把审美价值视为最高人生价值的文化思潮的指称。西方现代审美主义始于康德,之后,席勒、叔本华、尼采、海德格直至福柯等后现代理论家进行了进一步的建构和发挥。

20世纪初,王国维在介绍西方哲学、美学理论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把审美主义致思方式引入了中国。也许你无法理解,但是一个有最高人生境界的人必然是追求审美的人生。关于【审美】的问题说来话太长,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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